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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有機廢氣進入催化燃燒設備注意事項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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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08:56
工業有機廢氣進入催化燃燒設備注意事項及處理辦法
預處理設備應根據廢氣的成分、性質和影響吸附進程的物質性質及含量進行挑選。當廢氣中顆粒物含量超越1mg/m3時,應先選用過濾或洗滌等方法進行預處理。
當廢氣中含有吸附后難以脫附或形成吸附劑中毒的成分時,應選用洗滌或預吸附等預處理方法處理。
當廢氣中有機物濃度較高時,應選用冷凝或稀釋等方法調理至知足要求。當廢氣溫度較高時,選用換熱或稀釋等方法調理至知足要求。
有機物濃度要求:除溶劑和油氣儲運銷設備的有機廢氣吸附收回外,進入吸附設備的有機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應低于其暴炸***限下限的25%。當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高于其暴炸***限下限的25%時,應使其降低到其暴炸***限下限的25%后方可進行吸附凈化。
溫度要求:進入吸附設備的廢氣溫度宜低于40。
處理設備應與發生廢氣的出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轉。由于緊迫事端或設備修理等原因形成處理設備休止運轉時,應馬上演說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分。
處理設備正常運轉中廢氣的排放應契合***家或當地***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劃定。處理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轉。企業應樹立健全與處理設備相關的各項規章軌制,以及運轉、保護和操作規程,樹立***要設備運轉狀況的臺賬軌制。
處理系統應歸入出產處理中,并裝備專業處理職工和技能職工。在處理系統啟用前,企業應對處理和運轉職工進行訓練,使處理和運轉職工掌握處理設備及其它隸屬行動辦法的具體操作和應急情況下的處理辦法。